组织架构

1.新沃所注册资本30万元,由五位股东出资组建。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,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: 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执行机构,由倪薇女士担任董事长;监事会是监督机构,由1名监事组成。

2.主任会计师和法人代表由倪薇女士担任,并组成四人的行政领导班子(一名副主任,二名主任助理)。

3.设立质量控制专业委员会和教育培训专业委员会分别由三人组成。

4.设立若干个业务部门和业务审核部及行政事务部。